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办法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次要方法
1
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这种办法是甲乙方采用事先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价计算出承包合同价,待完工时,依据合理的工期及外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发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价指工程合同价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调整那些由于实践人工费、资料费、施工机器费等费用下跌及工程变卦要素形成的价差,并对承包商给以调价补偿。
2
实践价钱调整法
在我国,由于修建资料需求市场推销的范围越来越大,有些地域规则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钱采取按实践价钱结算的办法。工程承包商可凭**按实报销。这种办法方便而正确。但由于是实报实销,因此承包商对降低本钱不感兴味,爲了防止反作用,中央主管部门要活期发布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则建立单位或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选择更廉价的供给来源。
3
调价文件计算法
这种办法是甲乙方采取按事先的预算价钱承包,在合同工期内,依照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则,停止抽料补差,在同一价钱期内按所完成的资料用量乘以价差。也有的中央活期发布次要资料供给价钱和管理价钱,对这一时期的工程停止抽料补差。
4
调值公式法
修建装置工程费用价钱调值公式普通包括固定局部、资料局部和人工局部。但当修建装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性增大时,公式也变得更爲复杂。调值公式普通爲:
P=Po(ao+a1*A/Ao+a2*B/Bo+a3*C/Co+a4*D/Do+……)
式中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践结算款;
Po----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o----固定要素,代表合同领取中不能调整的局部占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a1、a2、a3、a4……----代表有关各项费用(如: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比重ao+a1+a2+a3+a4……=1;
Ao、Bo、Co、Do基准日期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钱指数或价钱;
A、B、C、D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时期一天的49天前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钱指数或价钱。
在运用这一调值公式停止工程价款价差调整中要留意如下几点:
固定要素通常的取值范围在0.15-0.35左右。
调值公式中有关的各项费用,按普通常规,只选择用量大、价钱高且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典型人工费和资料费,并用它们的价钱指数变化综合代表资料费的价钱变化,以便尽量与实践状况接近。
各局部本钱的比重系数,在许多投标文件中要求承包方在招标中提出,并在价钱剖析中予以论证。
调整有关各项费用要与合同条款规则相分歧。
调整有关各项费用应留意地点与时点。
各种类系数之和加上固定要素系数应该等于1